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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
高压配电箱设计规范及建筑要求:
1.高压配电室设不可开启的自然采光窗,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小于1.8米;低压配电室设可开启的自然采光窗。配电室街道一侧不应打开窗户。
2.变压器室、配电室、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。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,门应能双向开启。
3.配电站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,不应直接与酸、碱、蒸汽、粉尘、噪声严重的相邻场所连接。
4.变压器室、配电室、电容器室等应有防止雨、雪,蛇、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、通风窗、门、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。
5.长度大于7米的配电室设两个出口,布置在配电室两端。当长度大于60m时,应增加一个出口。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,位于上层的配电室至少应有一个通向室外平台或通道的出口。
6.控制墙体裂缝,配电室本身外墙存在大量的窗孔、门孔、脚手架孔、预留管线孔、窗台孔等薄弱部位,应特别注意外墙防渗中的这些薄弱环节。
7.加强墙体排水,一般做法是对外墙采取疏水处理措施。